清华大学教授、法学院院长
王振民教授
王振民,清华大学教授、法学院院长。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,获得法学博士和硕士学位,1989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曾在香港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访学。获得北京市五四奖章标兵、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,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,世界经济论坛之青年领袖论坛成员,2006年被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、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等九家机构评为2005年度“全国十大英才”之“新锐英才”,2010年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、行政法学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 高等教育。
|